致全省廣大農機駕駛員的一封信
全省廣大農機駕駛員你們好!
清明將至,春耕生產也漸入高潮,農機安全事故易發多發,我們溫馨提示廣大農機駕駛員朋友,在出行和農機作業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未參加年度安全技術檢驗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允許使用。請確認你的機車處在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剎車、轉向、燈光等可靠有效。
三、隨身攜帶農機駕駛證、行駛證等出車必帶證件。不要駕駛無牌、無證和私自改(拼)裝的機車;無牌、無證的農業機械要及時到農業農村部門辦理登記,獲得號牌和行駛證;無駕駛證的農機駕駛員要及時參加農機駕駛員考試以便獲得農機駕駛操作證件。
四、起步前查看周圍情況,鳴號起步。
五、不要駕駛沒有燈光和反光標識的機車。不開“帶病車”出行。
六、嚴禁酒后、醉酒駕車。
七、不要超速、超載、違法載人或客貨混載。
八、不要疲勞駕駛機車。
九、農機作業過程中如果出現故障,務必切斷動力后再排除故障。
十、注意通過鐵路道口、十字路口、丁字路口時的行車安全。不要搶道行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通過路口時要減速、鳴號,注意觀望。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珍愛生命,自覺維護農機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筑農機安全堅固防線,共建美好的家園,共創安全、暢通、和諧的農機安全和交通環境。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吉林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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