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編碼 5―99―01―02
2004年3月15日印發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制定
說明
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共同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聯合收割機駕駛員國家職業標準》 (以下簡稱《標準》)!稑藴省芬呀泟趧雍蜕鐣U喜、農業部批準,自200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F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本職業現階段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作出明確的規定
二、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制定技術規程》的要求,《標準》在體例上力求規范,在內容上盡可能體現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原則。同時,盡量做到可根據科技發展進步的需要適當進行調整,使之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培訓、鑒定和就業的實際需要。
三、本職業分為三個等級,《標準》的內容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
四、參加《標準》編寫的人員主要有:孫玉興、夏正海、王桂顯、張玉美、王維佩。參與審定的人員主要有:劉恒新、姚春生、歐南發、溫芳。
五、在《標準》制定過程中,農業部人事勞動司、農機化管理司和農業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農業部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站江蘇省農機管理局、江蘇省農機化服務站、山東省農機修配管理站、江蘇省鹽城市農業職業學校、河北省農機修造服務總站等單位給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謹致謝忱!
國家職業標準
聯合收割機駕駛員
1、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
聯合收割機駕駛員。
1.2職業定義
操作聯合收割機,進行小麥、水稻、玉米、大豆等農作物收獲作業的人員。
1.3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1.4職業環境條件
室外,常溫,噪聲,粉塵。
1.5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觀察、判斷和應變能力;四肢靈活,動作協調;無赤綠色盲,兩眼視力不低于對數視力表 4.9(允許矯正);兩耳能辨別距離音叉50cm的聲源方向。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 18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15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10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初級及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中、高級人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3年以上或中級及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與設備
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實踐場地及必要教具和設備。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 取得結業證書。
(4)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5)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 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 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為 12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依考核項目而定,但不應少于90分鐘。
1.8.6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備必要設備及駕駛科目的場所進行。
2.基本要求
2.1職業道德
2.1.1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職業守則
( 1)遵章守法,安全生產
( 2)鉆研技術,規范操作
( 3)誠實守信,優質服務
2.2基礎知識
2.2.1機械常識
( 1)常用金屬和非金屬材料的種類、名稱、性能和用途
( 2)燃料與潤滑材料的名稱、牌號、性能及選用知識
( 3)常用標準件的種類、規格和用途
( 4)常用工具的使用知識
2.2.2聯合收割機基本構造
( 1)聯合收割機類型及總體構造
( 2)割臺和中間輸送裝置的構造及功用
( 3)脫粒清選系統構造及功用
( 4)發動機總體構造及功用
( 5)電氣系統的組成
2.2.3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 1)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相關知識
( 2)聯合收割機安全監理相關規定
( 3)聯合收割機收獲作業質量標準
( 4)道路交通法規的相關規定
( 5)環境保護法規的相關規定
3.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和高級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內容。
3.1初級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 能 要 求 |
相 關 知 識 |
一、作
業
準
備 |
(一)出車前檢查 |
能進行聯合收割機基本技術狀態檢查 |
出車前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
(二)
駕駛和運輸 |
1.能駕駛聯合收割機在常規道路行駛
2.能在正常條件下完成聯合收割機裝車運輸 |
1.道路駕駛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
2.道路駕駛操作基本知識
3.聯合收割機裝車運輸方法 |
(三)作業條件準備 |
1.能選定適宜的作物收割時機
2.能根據機器的性能特點,完成道路、田塊的準備工作 |
1.作物收獲期知識
2.機器作業對田塊和道路的要求 |
|
(一)
機器調試 |
能根據作物的種類和狀態,完成常規作業條件下機器作業性能的調試 |
常規作業條件下機器工作部件的調整方法 |
二、收
獲
作
業 |
|
(二)
田間作業 |
1.能根據田塊大小和機器的結構特點選擇合理的作業路線
2.能進行作業前試割
3.能操作聯合收割機完成常規作業條件下的收獲作業
4.能填寫工作日記 |
1.作業路線的選擇方法
2.進入田塊的方法
3.試割的目的和步驟
4.收獲作業操作要領
5.工作日記的填寫方法 |
三、故障診斷與排除 |
•
割臺故障排除 |
能判斷和排除割臺堵塞等常見故障 |
1.故障分析的基本方法
2.割臺常見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
•
脫粒清選系統故障排除 |
能判斷和排除脫粒清選系統滾筒堵塞、脫粒不凈等常見故障 |
脫粒清選系統常見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
四、機
器
維
護
和
修
理 |
(一)
機器試運轉 |
能進行機器試運轉的基本操作 |
聯合收割機試運轉的目的和技術規范 |
(二)
日常保養 |
1.能進行機器的 檢查、潤滑、緊固、清理等日常保養工作
2.能進行蓄電池充電和添加電解液
3.能補充和加注燃油、機油、冷卻液和潤滑脂
4.能排除燃油油路中的空氣 |
1.聯合收割機日常保養的內容和要求
2.空氣濾清器和蓄電池的保養方法
3.燃油、機油和冷卻液的檢查和加注方法
4.潤滑脂的加注方法
5.油路空氣的排除方法 |
(三)
定期保養 |
能完成割臺、脫粒清選系統工作部件技術狀態的檢查與調整 |
1.聯合收割機定期保養的內容和要求
2.割臺、脫粒清選系統工作部件的檢查調整方法和技術要求 |
(四)
機器修理 |
1.能完成傳動鏈條、割刀、密封件等簡單易損件的修理與更換
2.能完成車輪的更換 |
1.傳動鏈條等簡單易損件的修理與更換方法
2.車輪的拆卸與更換方法 |
(五)
入庫保管 |
能完成機器的入庫保管 |
1.保管期間機器部件損壞的類型及原因
2.入庫保管的技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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